6月1日,由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会同教育部制定的《幼儿园落实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监督管理规定》正式施行。这一新规为全国25万多所幼儿园及3580多万在园幼儿的饮食安全划定了严格的“红线”,标志着我国校园食品安全管理迈入精细化、规范化新阶段。希鸥网观察认为,此次新规的出台,不仅是对家长关切的积极回应,更是对幼儿园食品安全主体责任的一次全面压实。
直击痛点:学龄前儿童供餐的特殊性与高风险
市场监管总局食品安全总监孙会川指出,与中小学相比,幼儿园普遍实行“三餐两点”或“三餐一点”的供餐模式,餐次更密、总量更大。加之学龄前儿童是食源性疾病的易感人群,且身体不适时难以准确表达,这使得幼儿园食品安全成为监管的重中之重。
针对这一痛点,新规列出了明确的“负面清单”。希鸥网观察注意到,规定明确禁止幼儿园从园外采购散装糕点、汉堡、三明治等食品,同时禁止采购、贮存、使用散装食用油和散装食盐。这些“禁止性”条款直接切断了高风险食品的流入渠道,从源头上降低了食品安全隐患。
硬核举措:从“源头”到“餐桌”的闭环管理
新规为幼儿园食品安全提供了一份详尽的“操作手册”,在供餐资质、人员管理、加工配送及清洗消毒等环节均作出了硬性要求:
供餐资质设“硬杠杠”: 幼儿园原则上应自主经营、统一管理食堂。确需委托承包或园外供餐的,必须严格筛选,优先选择实施“互联网+明厨亮灶”的智慧化管理单位,确保“不达标、不进园”。
人员素质定“及格线”: 幼儿园每学期至少组织1次全员培训,食品安全总监、安全员及从业人员年培训时间不少于40小时。考核不合格者须立即整改,复考合格方可上岗。
加工配送明“规定动作”: 餐食从烧熟到食用间隔不得超过2小时,配送须使用专用、密闭、保温设施。分餐人员必须严格执行洗手消毒、佩戴口罩等卫生要求。
清洗消毒严“标准”: 幼儿园须设置独立洗消间,原则上采用物理消毒方法,严禁使用园外集中消毒单位的复用餐饮具。
重拳监管:执法“高压线”确保责任落实
为确保新规落地见效,监管部门亮出了带电的“高压线”。规定明确,市场监管部门每学期对幼儿园食堂、承包企业及供餐单位的监督检查不少于2次。对于集中用餐中的违法行为,将依法从重处罚,并严格落实“处罚到人”和“从业禁止”等惩戒措施。
希鸥网观察认为,通过“严标准”立规矩,以“严监管”促落实,新规将有效推动幼儿园食品安全治理能力的提升,切实守护好孩子们“舌尖上的安全”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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