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国办印发《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》

希鸥网观察,近日,国务院办公厅印发《关于健全药品价格形成机制的若干意见》(以下简称《意见》),明确强调要充分发挥市场在资源配置中的决定性作用,同时更好发挥政府作用。此举旨在有效服务药品领域全国统一大市场建设,健全以市场为主导的药品价格形成机制,既支持医药产业高质量发展,也保障人民群众能够获得质优价宜的药品。

《意见》从药品上市后的不同阶段、流通的不同渠道以及不同的药品领域三个维度,提出了系统性的价格政策。

在完善重点环节药品价格政策方面,《意见》提出优化创新药等新上市药品首发价格机制、发挥医保支付标准对药品价格形成的引导作用、健全药品集中带量采购价格形成机制、完善药品挂网价格管理等措施。

针对药品流通渠道,《意见》明确要发挥医疗机构专业作用、引导药店合理制定药品零售价格、用好网上药店价格发现功能,鼓励各类主体参与价格形成。

在关键领域引导方面,《意见》强调促进创新药多元支付与价格合理形成、强化短缺药保供稳价、加强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价格管理、规范药品原辅料价格行为。

为进一步加强药品价格治理,《意见》要求实行药品价格风险预警、健全药品价格风险处置制度、防范非理性竞价中标影响供应、严惩药品和原辅料生产经营领域以缺逼涨等违法违规行为、加强医药领域全链条穿透式审计监督、建立药品医保价值评估制度等,引导药品价格运行在合理区间。希鸥网观察认为,这一系列措施将有助于构建更加透明、公平且具有韧性的药品市场体系。

(本稿件整理自网络公开报道,将同步发布希鸥网、创新日报、锐CEO网、NasdaqLtd观察网、斯贝瑞品牌资讯、AI联播等网站,编辑:张多金,微信号:meisceo29,写稿、投稿咨询联系我。)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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